摘要:关于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虎牙公司”)的“虎牙直播”与杭州虎牙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虎牙公司”)的“虎牙”商标纠纷案,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均已作出一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由:商标权无效...
关于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虎牙公司”)的“虎牙直播”与杭州虎牙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虎牙公司”)的“虎牙”商标纠纷案,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均已作出一审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由: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2021)京73行初1492号】(后附判决)
即:广州虎牙公司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对其在第35类广告相关类目的第15762111号“
”作出无效宣告的裁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2020)浙0108民初4714号】(后附判决)
即:杭州虎牙公司不满广州虎牙公司在广告相关服务中侵害其第8182425号“
”商标专用权,将其起诉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现对两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对比:
对比点一:诉讼争议焦点
简评:根据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由此可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确定的诉争焦点是一致的。
对比点二:诉争商标标识是否近似
简评:
关于“
”与“
”是否构成近似标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完全相反的认定。
对比点三:诉争服务是否构成近似服务
简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广告”、“广告空间出租”与“广告策划”属于类似服务,且不排除传统广告形式和互联网直播相关的广告业务形式;
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认为“广告空间出租”、“广告发布”与“广告策划”不属于类似服务,且应当对传统广告业务形式与互联网直播相关的广告业务形式区别对待。
结束语: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纠纷判决以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民事侵权纠纷,目前均是一审判决阶段,广州虎牙公司已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杭州虎牙公司亦会上诉。对于认定是否属于在相同相近似的服务上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目前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作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我们二审见吧。
(后附两份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书